因培養方案變動,導致部分必修課不再開設。學生如因各種原因(不及格、外出交流、休學、未選課等)未獲得這些必修課程學分的,可以修讀對應的課程來進行課程替代(詳見下表)。學生修讀完可替代課程,獲得學分后,自行到教務處考務科進行課程替代。如所修讀的可替代課程出現不及格,也記為“重修”。替代完成,學分以被替代課程的學分計
停開必修課 |
課程號 |
學分 |
可替代課程 |
課程號 |
學分 |
備注 |
中國法制史 |
301020013 |
3 |
中國法律史 |
301052023 |
3 |
2019年秋季學期起 |
經濟法總論 |
302030033 |
3 |
經濟法 |
302090023 |
3 |
2021年秋季學期起 |
國際經濟法概論 |
303030013 |
3 |
國際經濟法 |
303032023 |
3 |
2021年秋季學期起 |
適用專業:法學專業
如有疑異,請與法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聯系。
聯系人:劉老師;聯系電話:58909308。
法學院
2019年5月27日